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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上天爱人,比圣人爱人要深厚;上天施利给人,比圣人施利给人要厚重。君子爱小人,胜过小人爱君子;君子施利给小人,胜过小人施利给君子。

  认为厚葬是爱父母亲的表现,因而喜欢厚葬,这其实并不是爱父母亲;认为厚葬对父母亲有利,因而以厚葬为利,这并非有利父母亲。认为教给儿子音乐是爱儿子的表现,因而音乐被儿子喜欢,这是爱儿子。认为教给儿子音乐有利儿子,因而音乐被儿子欲求,这并非有利儿子。

  在所做的事体中,衡量它的轻重叫做“权”。权,并不是对的,也不就是错的,权,是正当的。砍断手指以保存手腕,那是在利中选取大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在害中选取小的,并不是取害,这是取利。他所选取的,正是别人抓着的。遇上强盗,砍断手指以免杀身之祸,这是利;遇上强盗,这是害。砍断手指和砍断手腕,对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那就没有选择。就是生死,只要有利于天下,也都没有选择。杀一个人以保存天下,并不是杀一个人以利天下;杀死自己以保存天下,这是杀死自己以利天下。在做事中衡量轻重叫做“求”。只注重求,是不对的。在害中选取小的,追求合义,并非真正行义。

  给暴戾的人说天的意志叫你这样,而且这是天性,等于对暴戾的人歌颂天的意志是不对的。各种学说既已流传天下,如果我再为它们陈说阐释,那么,各种学说必因我而更加发扬光大。如果各种学说没有流传天下,如果我再为它们陈说阐述,那么,各种学说必因我而流传天下。暴戾的人自私自利,却说是天的意志。把人们认为错误的看作正确的,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

  在利中选取大的,不是不得已。在害中选取小的,是不得已。在所未有的事中选取,这是利中选取大的。在已有的东西中舍弃,这是害中选取小的。

  义理上可以厚爱的,就厚爱;义理上可以薄爱的,就薄爱。这是所谓无等差的爱。有德行的,在君位的,年长的,亲戚之类,这都是应当厚爱的。厚爱年长的,却不薄爱年幼的。亲厚的厚爱;亲薄的,薄爱。有至亲的,却没有至薄的。(儒家的)义是厚爱至亲的,不以那人的行为而厚爱或薄爱,而是由亲到疏以类而厚爱到薄爱。为天下人而厚爱禹,这是为禹。为天下人厚爱禹,是因为禹能爱天下人。厚爱禹的作为能加利于天下,而厚爱禹并不加利于天下。就象厌恶强盗的行为能加利于天下,而厌恶强盗并不加利于天下。

  爱别人并非不爱自己,自己也在所爱之中。自己既在所爱之中,爱也加于自己。无差等的爱自己,也就是爱人。

  圣人厌恶疾病,不厌恶危险艰难。能保重自身,希望人们得到利益,并不是要人们畏避祸害。

  圣人不以为自己的屋室可以贮藏货物,就一心一意于贮藏。

  圣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边。圣人的丧法是父母死了,心已无知,就节葬短丧,为天下兴利。厚爱父母,是人子应尽的本分;但父母死后,之所以节葬短丧,是想竭尽自己的力量为天下兴利。圣人爱人,只有厚没有薄,普遍地为天下兴利,才是真正为自己。

  语经,言语的常经,说白马不是马,又坚持认为孤驹不曾有母亲,这是舞弄其说,说杀狗不是杀犬,也是不对的。这三件东西具备了,就足可以生了。

  臧的爱自己,并不是爱自己是一个人。厚爱别人并不是不爱自己,爱别人与爱自己,要没有厚薄的区分。赞誉自己,并非贤能。义,就是利人利己;不义,就是害人害己。义与不义,应该依实际所做的事情来辨别。

  有人有的是秦马,有人有的是马,我只知道来的是马。

  爱众世与爱寡世相同。兼爱也要相同。爱上古与爱后世,也要与爱现世一样。人的鬼,并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欢悦。“圣人有爱而没有利”,这是儒家的言论,是外人的说法,天下没有继承墨学的人,但墨子的学说仍在世上。

  不得已而想要它,并不是真正想要它。(想杀臧,)并不是杀了臧。擅自杀盗,就是不杀盗了。也不是杀盗。大凡要学会爱人。

  小圆的圆与大圆的圆是一样的,一尺地的不到与千里地的不到是没有分别的。不到是一样的,只是远近不同罢了。

  璜虽然是半璧,但也是玉。考虑柱子,并不是考虑整个木头。考虑人的指头,并不是考虑整个人。考虑猎物,却是考虑禽鸟。动机和效果,不可以相等同。

  施利给人,是为了那人;使那人富有,并不是为了那人,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使那人富有,一定是他能够从事人事,祭祀鬼神。

  借着赏誉使一个人受利,并不是借赏誉施利给人,(赏誉虽然不能遍及于人,)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赏誉。

  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亲,不能算是孝;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亲而不愿做。

  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强盗,仍然爱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知道这座房子里有强盗,不全都讨厌这座房子里的人。知道其中一个人是强盗,不能讨厌这所有的人。虽然其中一个人是强盗,如果不知他在何处,就讨厌所有的人,那是志气太弱了。

  圣人首先要做的,是考核名实,有名不一定有实,有实不一定有名。如果这块石头是白的,把这块石头打碎,它的每一小块也都是白的,白都相同。这块石头虽然很大,但不和大石相同,因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这是各依其便而称的。用形貌来命名的,一它要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对象,才能了解它。不是用形貌来命名的,虽然不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对象,只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可以了。那些以居住和运徙来命名的,如果进入其中居住的,就都是,离开了的,就不是了。那些以居住或运徙来命名的,象乡里、齐国、楚国都是。那些以形貌来命名的,如山、丘、室、庙都是。

  知道与意会是不同的,(同的种类很多,)有重同,具同,连同,同类之同,同名之同,丘同,附同,是之同,然之同,同根之同。有实际不同的异,有是非各执的异。所以有异,是因为有同,才显出异。是不是的关系有四种:第一种是“是而然”,第二种是“是而不然”,第三种叫“迁”,即转移论题,偷换概念,第四种叫“强”,即牵强附会。

  你对于墨家的学说,深奥的就深入探求,浅近的就浅近研究,并体察节用节葬是否应当。其次明察墨家学说之所以成立的根由、学说中的比附、学说的原因,这样,就可以掌握墨家学说的要旨。进一步再深察墨家声教的端绪、借鉴名学的方法、证明它的终因,这样,墨家学说的实情就能够了解。一个平常的人,他的言词虽然粗俗,但也是实情的论断,人们从中还可以了

  解实情。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坚持一种成见,感情用事,产生好恶,妄下断语的,人们从他的言词中就不会了解实情了。圣人抚覆天下,以仁为本却没有爱人利人的区别。爱人利人产生于思虑。过去的思虑,不是今日的思虑。过去的爱人,也不是今日的爱人。爱婢这种爱人的行为,产生于考虑婢的利益。考虑婢的利益,不是考虑奴的利益;但是,爱奴的爱人,也就是爱婢的爱人。如果去掉其所爱而能利天下,那就不能不去掉了。从前讲节用,不等于今日讲节用。贵为天子,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二子的侍奉父母亲,一个遇到丰年,一个遇到荒年,他们利自己的双亲是相同的,不会因丰年而增多,也不会因荒年而减少。外物也不会使我利亲的心加厚。假使奴死对天下有害,我持养奴一定万倍,并不是对奴的爱心加厚。

  高的人与矮的人相同,是因为他们的外表相同,所以就相同。人的手指与人的头是不一样的,是因为人的身体,并不是一种形貌,所以不同。扶剑和拔剑是不相同的,因为剑是因形貌命名的,形貌不一,所以不同。杨木的木与桃木的木相同。有些不是以量数举出命名的,举出来的都一样,所以一个手指,不能断定是哪一个人的;一个人的手指,才能断定是那个人的。一面是方的,不能算作方体,但方木的任何一面,都是方木。言词因事故而产生,又顺事理而发展,借同类的事物相互推行。创立言词,却不知道言词产生的原因,一定是谬误的。现在人不遵循道理,就不能做事,只有强壮的身体,而不知道做事的道理,就会遭到困难,这是立等可待的。言词要依照类别才能成立,如创立言词却不明白它的类别,那么,就必定遭受困难。

  所以亲附渐入的言词,目的在鼓动人恐惧。圣人为天下谋利,目的在追正迷惑。无论长寿与夭折,圣人利天下的目的都是化民向善,如礜石可以染缁。一日之中,天下有成百上万的生灵诞生,但我的爱不会加厚,正如为天下除害。爱上世、今世、后世有厚有薄,但爱其实相同,正如蛇身有文,文文都相似一样。爱两人相同,而杀其中一人,正如杀坑下的老鼠,是为天下除害。一般人与天子,德行厚薄是相同的,看他能否施展才能。举凡兴利除害,正如瓮是漏水,堵住漏,就得便利。厚爱自己最亲的,不依他的行事而或厚爱或薄爱,而以类推由亲及疏去厚爱、薄爱,正象江上井一样,虽然利人,也很有限。“不为己”是可以学的,就象打猎时追逐、奔驰一样。爱人并非为了名誉,正象旅店一样,是为了利人。爱别人的亲人,好象爱自己的亲人,自己的亲人也在爱、敬之中。兼爱,和爱自己一个人一样,能兼爱,就是自爱,蛇受到攻击的时候,一定首尾相救,这也就是自救。

注释
(1)本篇各段都是简论。取即“取譬”,本篇不少段落以比喻的方法,论说了墨家的基本主张,涉及到“义”、“兼爱”、“节用”、“节葬”等很多方面。
(2)薄:“溥”字之误,溥,大。
(3)臧:葬。
(4)亡:通“忘”。
(5)渴:尽。
(6)举:当作“誉”。
(7)后一“众”字衍。
(8)尚:同“上”。
(9)伣日:“儒者”之误。
(10)智:通“知”。
(11)人:“入”字之误。
(12)鲋:同“附”。
(13)尊:同“■”,减少。
(14)■:即“覆”。
(15)获:婢。
(16)臧:奴。
(17)誉,疑当作“礜”,礜石可染缁。
(18)二:疑为“三”字之误。
(19)仁:通“人”。
(20)官:公;苟:即“敬”。
(21)也,“蛇”字之误。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328/16/313676_274485639.shtml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5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