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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辩论的目的,是要分清是非的区别,审察治乱的规律,搞清同异的地方,考察名实的道理,断决利害,解决疑惑。于是要探求万事万物本来的样子,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言论。用名称反映事物,用言词表达思想,用推论揭示原因。按类别归纳,按类别推论。自己赞同某些论点,不反对别人赞同,自己不赞同某些观点,也不要求别人。

  或,是并不都如此。假,是现在不如此。效,是为事物立个标准,用它来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符合标准,就是对的;不符合标准,就是错的。这就是效。辟,是举别的事物来说明这一事物。侔,是两个词义相同的命题可以由此推彼。援,是说“你正确,我为什么偏不可以正确呢?”推,是用对方所不赞同的命题,相同于对方所赞同的命题,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论点。“是犹谓”是含义相同。“吾岂谓”,是含义不相同。

  事物不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但不会全都相同。推论的“侔”,有一定限度才正确。事物如此,有所以如此的原因,其然相同,其所以然就不必同。对方赞同,有所以赞同的原因;赞同是相同的,之所以赞同就不必同。所以辟、侔、援、推这些论式,运用起来就会发生变化,会转成诡辩,会离题太远而失正,会脱离论题进而离开本意,这就不能不审察,不能经常运用。所以,言语有多种不同的表达方式,事物有不同的类,论断的根据、理由也不同,那么,在推论中就不能偏执观点。

  事物有些为“是”而正确,有些为“是”而不正确。有些为“不是”而正确,有些为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却不普遍。有些为一方面是正确的,而另一方面却是不正确的。不能按常理来推论事物,所以言词有很多方面、很多类别、很多差异和缘故,在推论中不能偏执观点,(偏执是)不正确的。

  白马是马;乘白马是乘马。骊马是马;乘骊马是乘马。婢是人;爱婢是爱人。奴是人;爱奴是爱人。这就是“是而然”的情况。

  婢的双亲,是人;婢事奉她的双亲,不是事奉别人。她的弟弟,是一个美人,她爱她的弟弟,不是爱美人。车是木头做的;乘车却不是乘木。船是木头做的;进入船,不是进入木头。盗是人;多盗并不是多人;没有盗,并不是没有人。以什么说明呢?厌恶多盗,并不是厌恶多人;希望没有盗,不是希望没有人。这是世人都认为正确的。如果象这样,那么虽然盗是人,但爱盗却不是爱人;不爱盗,不意味着不爱人;杀盗,也不是杀人,这没有什么疑难的。这个与那个都是同类。然而世人赞同那个自己却不以为错,墨家提出这个来非议他们,没有其他缘故,有所谓内心固执、耳目闭塞与心不空吗?内心固执,得不到解说。这就是“是而不然”的情况。

  读书,不是喜欢书。将要斗鸡,不是斗鸡;喜欢斗鸡,就是喜欢鸡。将要跳入井,不是入井;阻止将要跳入井,就是阻止入井。将要出门,不是出门;阻止将要出门,就是阻止出门。如果象这样,将要夭折,不是夭折;寿终才是夭折。有命,不是命;不认为有命,不是命,这没有什么疑难。这个与那个同类。世人称赞那个却不以为自己错了,墨家提出这个来非议他们,没有其他缘故,有所谓内心固执、耳目闭塞与心不空吗?内心固执,不得其解。这是“不是而然”的情况。

  爱人,要等到普遍爱了所有的人,然后才可以称为爱人。不爱人,不必

  等到普遍不爱所有的人;不普遍爱,因为不爱人。乘马,不必等到乘了所有的马才称为乘马;只要有马可乘,就可以称为乘马了。至于不乘马,要等到不乘所有的马,然后才可以称为不乘马。这是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不普遍的情况。

  居住在国内,就是在国内。有一座房子在国内,不是有整个国家。桃的果实,是桃。棘的果实,不是棘。慰问人的疾病,是慰问人。厌恶人的疾病,不是厌恶人。人的鬼,不是人。哥哥的鬼,是哥哥。祭人的鬼,不是祭人。祭哥哥的鬼,是祭哥哥。这一匹马的眼睛一边小,就称它是眼睛一边小的马;这一匹马的眼睛大,却不能称这一匹马大。这一头牛的毛黄,就称它是一头毛黄的牛;这一头牛的毛多,却不能称这一头牛多。一匹马,是马,两匹马,也是马。马四个蹄子,是说一匹马四个蹄子,不是两匹马四个蹄子。马有的是白色的,是说两匹马中有白色的,并不是一匹马而有的是白色的。这就是一方面对而另一方面错的情况。

注释
这一篇与《大取》一样,都是《墨子》的余论。本篇主要探讨辩论与认识事物方面的问题,有几段以取喻的方法,解说认识事物时的“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等几种情况。
人:“入”字之误。
一“人”衍。
罪:衍字。
也:同“他”。
盼:“眇”字之误,眇,一目小。
一马,马也:衍文。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328/16/313676_274485639.shtml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5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