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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到一块玉璞,捧着进献给楚厉王。厉玉让玉匠鉴定。玉匠说:“是石头。”厉王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左脚。到厉王死,武王继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璞去献给武王。武王让玉匠鉴定,玉匠又说:“是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是行骗,就砍掉了他的右脚。武王死,文王登基。卞和就抱着那块玉璞在荆山下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泪干了,跟着流出的是血。文王听说后,派人去了解他哭的原因,问道:“天下受断足刑的人多了,你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卞和说:“我不是悲伤脚被砍掉,而是悲伤把宝玉称作石头,把忠贞的人称作骗子。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文王就让玉匠加工这块玉璞并得到了宝玉,于是命名为“和氏之壁”。

  珍珠宝玉是君主急需的,即使卞和献的玉璞不够完美,也并不构成对君主的损害,但还是在双脚被砍后宝玉才得以论定,鉴定宝玉就是如此的困难。如今君主对于法术,未必像对和氏壁那样急需,还要用来禁止群臣百姓的自私邪恶行为。既然这样,那么法术之士还没被杀戮的原因,只是促成帝王之业的法宝还没进献罢了。君主运用法术,大臣就不能擅权独断,左右近侍就不敢卖弄权势;官府执行法令,游民就得从事农耕,游说之士就得冒着危险去当兵打仗;那么法术就被群臣百姓看成是祸害了。君主不能违背大臣的议论,摆脱黎民百姓的诽谤,单要完全采纳法术之言,那么法术之士即使到死,他们的学说也一定不会被认可。

  从前吴起向楚悼王指出楚国的风气说:“大臣的权势太重,分封的贵族太多。像这样下去,他们就会上逼主而下虐民,这是造成国贫兵弱的途径。不如使分封贵族的子孙到第三代时君主就收回爵禄,取消或减少百官的俸禄,裁减多余的官吏,来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楚悼王施行此法一年就死了,吴起在楚遭到肢解。商君教秦孝公建立什伍组织,设置告密连坐的制度,焚烧诗书,彰明法令,堵塞私人的请托而进用对国家有功的人,约束靠游说做官的人而使农民士兵显贵起来。孝公实行这些主张,君主因此尊贵安稳,国家因此富庶强大。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鞅在秦受到车裂。楚国不用吴起变法而削弱混乱,秦国推行商鞅变法而富庶强大。二人的主张已够正确的了,但是肢解吴起,车裂商鞅,又为的什么呢?为的是大臣苦于法令而小民憎恨社会安定吁。当今之世,大臣贪权,小民安于动乱,比秦、楚的坏风气还要严重,而君主义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样的判断力,那么法术之士又怎能冒吴起、商鞅的危险来阐明自己的法术主张呢?这就是社会混乱而没有霸王的原因。

注释
和氏:一作卞和。玉璞:玉含在石中未经剖开理治的称为“璞”。楚山:即
荆山,在今湖北省漳县西。
厉王: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并无厉王其人,此处有误。
玉人:治玉的工匠。相:省视、察看,此处指鉴定。
诳(kuang):欺骗。刖(yue):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先秦法初犯砍左脚,因左脚不为主要用力者。再犯,砍右脚。刑后做阍人,看大门。
薨(hong):诸侯死称为“薨”。
泣:一作“泪”。
子:你。奚:何,为什么。
题:名。贞士:精诚的人。
理:治玉。
命:名。
王:一作“主”。
犹:还,仍然。论:评定、赏识之意。
其:同“之”字。
士民:一般百姓。
有道者:指法术之士。(lu):通“戮”。
特:只不过,只是。帝王之璞:在此喻指“法术”。
近习:宠幸之臣。卖重:卖弄权势之意。
浮萌:游民;萌,通“氓”。
战陈:战阵。
倍:通“背”,违背之意。
越:越过,不顾。民萌:老百姓。
周乎道言。周:合。道言:法术之言。
论:论定,赏识之意。虽:即使。
吴起:卫国人,著名军事家,早期法家,曾任楚令尹。《史记"蔡泽列传》中云:“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封君:受封邑称君号的人。
:同“逼”,逼迫、威胁之意。
爵:爵位。禄:俸禄。
秩:官职的品级。
损:减少。枝官:闲冗官员。
奉:养。选练之士:经过选拨和训练的人。
期年:一年。
枝解:同“肢解”,古代分解四肢的一种酷刑。
商君:商鞅(?-公元前338),早期法家,卫国人,曾辅助秦孝公变法,卓有成效;孝公死后被杀,现存有《商君书》。连什伍:把百姓组织起来,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互相监督;类似后世的保甲之法。
设告坐之过:使什伍互相监视,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均要揭发,如隐瞒不报,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告发。过:责。
燔(fan):烧。
塞:杜绝。私门:豪门个人。请:请托。遂:进,登进,登进有功于公家的人。劳:功劳。
游宦之民:不守本业钻营求官的人。显:显扬,给予荣誉。
八年而薨:商鞅变法施行八年而秦孝公卒。孝公三年商鞅变法,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后商鞅被杀,此作八年,疑有错误。
车裂:古代以车拖裂人体的一种酷刑。
削乱:地削政乱。削:被割削。
当:适当,正确。
苦法:以实行法制为苦。细民:小民,指平民。
贪重:贪权。
安乱:安于混乱。
听:听从。
蒙:蒙受,冒着。
霸王:霸主。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1109/20/4438369_68016223.shtml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