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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作者:佚名

汉惠帝,是汉高祖的太子,母亲是吕后。他在五岁时, 汉高祖开始当汉王。第二年,他被立为太子。高祖十二年四月去世,五月十七日,太子继承皇帝位,尊母吕后为皇太后。赏赐臣民爵位一级。中郎、 郎中官任职满六年的提爵位三级,满四年的二级。外郎官任职满六年的二级。中郎任职不满一年的升一级,外郎任职不满二年的赏钱一万。宦官的俸禄与郎中相同。谒者、 执?、 执戟、 武士、 驺骑等皇帝侍从人员的俸禄与外郎相同。太子御马 参乘赏赐爵位为五大夫,舍人任职满五年的升二级。赏赐给为高祖办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一万, 五百石以下至佐吏五千。为高祖开土地为冢的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斤黄金,二千石二十斤黄金,六百石以上六斤黄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吏二斤黄金。减少田租, 恢复十五税一的制度。凡爵级在五大夫、 六百石以上以及曾经侍奉过皇帝,皇帝也知其姓名的人,犯了罪应当披枷戴锁的,可以适当宽容— — 软禁而不投入监狱。对官职在上造以上及皇家内外公孙或血缘已疏的耳孙等,犯罪当刑的,或应判四年徒刑的,减至三年。百姓年过七十与不满十岁的有罪当刑的,都免予肉刑与剃光头。皇帝还在令中指出: “官吏的职责就是为百姓办事,能努力把事办好就会得到百姓的信赖,之所以提高他们的爵禄,就是要求他们把百姓的事情办得更好。凡是官吏的俸禄在六百石以上,与其父母妻子在一起居住的,以及已不在职的曾佩将军印、都尉印领过兵的或曾佩二千石官印的,都只给其家属以军赋赏赐,非直系人员不给。

  下令各郡的侯王建立高祖宗庙。惠帝元年(前 194 ) 冬十二月, 赵隐王如意去世。臣民犯罪,可以出买爵三十级的钱以赎死罪。赏赐民爵,每户一级。

  春正月,修筑长安城。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 献纳城阳郡以增加鲁元公主的汤沐邑。尊鲁元公主为太后。春正月初四日, 有两条龙出现在兰陵平民家的井中。至六日晚不知去向。陇西发生地震。

  夏,发生旱灾。?阳侯刘仲去世。秋,七月五日,丞相萧何去世。惠帝三年春,征发长安六百里之内的男女民工十四万六千人筑长安城, 工期三十天,筑成一面。

  以刘氏宗室女为公主, 嫁给匈奴单于王为夫人以结友好。夏五月,封闽越君摇为东海王。六月,征发各侯王、 列侯的家人、 奴隶二万人到长安筑城。

  秋七月,都厩发生火灾。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

  惠帝四年冬十月,立皇后张氏。春正月, 在各地选拔孝弟力田的贤者,免除其徭役负担。

  三月十七日,皇帝举行冠礼,大赦天下。省去妨害吏民的法令, 废除挟书有罪的秦律。长乐宫鸿台发生火灾,宜阳地区出现血雨。

  秋七月二十日, 未央宫凌室发生火灾;二十一日,织室发生火灾。

  惠帝五年冬十月,雷声隆隆,桃李开花,枣树结实。

  春正月, 再次征发长安六百里以内男女民工十四万五千人到长安筑城, 工期三十天。

  夏,发生大旱。

  秋八月,丞相曹参去世。

  九月,长安城全部竣工。赏赐民爵,每户一级。

  惠帝六年冬十月,齐王肥去世。皇帝下令百姓可以出钱买爵, 女子年龄在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不出嫁的,罚款六百钱。兴建长安西市,修建敖仓。惠帝七年冬十月,派车骑、 材官到荥阳,由太尉灌婴指挥。春正月初一日,日食。夏五月二十九日,日全食。

  秋八月十二日,惠帝驾崩于未央宫。九月五日,葬于安陵。

  班固评论:汉惠帝内亲宗室,外礼宰相,对齐悼王、 赵隐王都予以优宠,可谓恩敬笃厚。听到叔孙的注意礼仪的谏言就自感惭愧,接纳曹相国的健全法度的建议就深为喜悦,可谓仁德宽厚。可惜由于母后吕太后的残忍而增加了他的精神痛苦,抑郁而终,可悲啊 !

参考资料:

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676304097845.html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