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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作者:佚名

高阳问力黑说:天地已经形成,百姓也因此产生。很多人都不遵循天道,而且阴谋相互颠覆,我对此十分忧虑,这怎么办呢?力嘿回答说:不需忧虑,也不必担心,天道自有其本然的法则。天地的格局已定,连各色的动物都在纷纷争斗,妄肆争斗者有凶殃,然而一昧不争的也无成功可言。自然社会的规律便是:顺随天道的就能兴昌,违逆天道的就会败亡。不违背天道,就不会失去自己所固有持守的东西。天地已经形成,人民随之产生。氏族部落已经形成,敌对的部落之间也就随之出现争斗,不予以伐正这种争端就不会平息。而伐正的准则,便是刑罚和德赏并行。

  刑罚与德赏昭著显明,兼行并举,配合恰当。如果配合失当,上天会反过来降灾的。天德平正,但没有刑罚的配合是无法实行的;天刑威严,但没有德赏作依托也必然倾毁。刑罚与德赏相辅相成,逆与顺也便因此而定。刑罚属阴的范畴,因此具有微晦的特质;德赏属阳的范畴,因此具有明彰的特质。所以,秉执法度要彰明,施行道术要隐晦。

  明了通晓德赏、刑罚的内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就要抓住天道运行的规律来把握采取行动的契机。这样的话,人就能在天道运行当中反客为主。如果一味地争竞,该静时不静,国家就无法安定治理。相反的,该动时不动,那么在天道运行当中,人就会重新处于被动地位。因此说,动静合时,就会得到天地的佑助;而如果动静不合时宜,就会失去天地的佑助。

  天地间的自然规律是,寒与热、燥与湿,是不能够同时并立的;而刚与柔、阴与阳,也是不能同时并行的。它们之间是相互涵养、相辅相成的对立统一关系。静时则有法则,动时则遵循名分,所以事情容易成功,至于人事规律则是变化不定的,如果超过天道所规定的准度,擅自改变常规,那么德赏就谈不上,刑罚也就不会得体。人们静时没有法则可依,动时也不遵循名分,那么结局便是被戮受刑。

参考资料:

1、 佚名.新法家.http://www.xinfajia.net/348.html
    

《黄帝四经》是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初付于帛书老子乙本前,当时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汉书.艺文志》曾经著录此书,但汉以后就失传了,学者根据书的内容、文字、篇章数目等研究,认为此书成书时期当晚于《老子》,早于《管子》、《孟子》、《庄子》。它体现了道家学说由老子一派变成黄老学派的转变,对先秦各家各派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黄帝四经》于经学研究有极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