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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作者:佚名

孟子会见梁惠王,梁惠王说:“老头,你不远千里而来,要拿什么使我的国家得利呢?”孟子说:“讲仁义就行了,为什么要说利呢?”

  利有二种:有货物钱财的利,有平安吉祥的利。梁惠王说“拿什么使我的国家得利”,怎么知道他不是想得到平安吉祥的利,而孟子却轻率地以货物钱财的利去责难他呢?《周易》上说:“得此卦见‘大人’吉利”,“得此卦过大河吉利”,“得乾卦,大吉大利。”《尚书·秦誓》上说:“老百姓也很看重利啊。”全是平安吉祥的利。实行仁义就会得到平安吉祥的利。孟子一定要姑且先问一问惠王:“你说的使我的国家得利是什么意思?”要是梁惠王说是货物钱财的利,才能够以“仁义而已,何必曰利”来回答。如今还不知道惠王问的是什么意思,孟子就轻率地以货物钱财的利来对答。如果梁惠王确实是问货财的利,孟子也无法用什么来证明;如果是问平安吉祥的利,而孟子以货物钱财的利来对答,那就不符合君主的意图,也违背了起码的常识。

  齐宣王问时子:“我想在都城里给孟子一所房子,拿万钟俸禄供养他的弟子,让大夫和百姓们都有敬重效法的榜样。你为什么不替我跟他说说呢?”时子通过陈子把这事告诉了孟子。孟子说:“时子哪里知道这样做不行呢?假使我想富贵,就不会拒绝做齐卿的十万钟俸禄来接受这一万钟俸禄,我这样做是为了贪图富贵吗?”

  孟子拒绝做齐卿的十万钟俸禄,不符合谦让的道理。“富贵,是人人想得到的,不从正当途径得到它,就不该享受。”所以君子对于爵位和俸禄,有的推辞,有的不推辞。难道因为自己不贪图富贵的缘故,就以此来拒绝应当接受的赏赐吗?

  陈臻问孟子:“在齐国,齐王送你好金一百镒,不肯接受;在宋国,送你七十镒,却接受了;在薛国,送你五十镒,也接受了。如果你认为以前不接受礼物是对的,那么今天接受礼物就错了;要是今天接受礼物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礼物就错了。老师你在这二者中必居其一。”孟子说:“我都是对的。当时在宋国,我将要远行,给远行的人一定要送路费,辞行者说:‘送盘费。’我哪能不接受呢?当时在薛国,我害怕出危险有戒心,辞行的人说:“听说你有戒心,所以为便于有武器进行戒备,送点钱给你做准备吧!’我哪能不接受呢?像在齐国,我就没有收受礼物的理由。没有收受礼物的理由而送礼物给我,这是用财物收买我,难道有君子可以用财物收买的吗?”

  金子送来了,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都是有缘故的,并不是接受的时候就表示自己贪财,当不接受的时候就表示自己不贪财。金子有接受与不接受的道理,而房子也该有接受与不接受的道理。如今孟子不说“自己没有功绩”,或者“自己已辞官了,再接受房子就不合理”,而是说“自己不贪图富贵”,并用以前拒绝做卿的十万钟俸禄来比后来这次一万钟俸禄该拒绝的理由。其实以前该享受十万钟那么多的俸禄,这次又怎么能拒绝呢?

  彭更问孟子:“跟随你的车几十辆,跟随的人几百个,轮流由诸侯供养,不也太过分了吗?”孟子说:“如果不符合礼义,连一篮子干粮也不能接受人家的;如果符合礼义,就是舜接受尧的天下,也不能算是过分。”接受尧的天下,跟接受十万钟俸禄相比,哪个多呢?舜不拒绝接受天下,是符合礼义的。如今孟子不说“接受十万钟俸禄不符合礼义”,而说“自己不贪图富贵”,这不符合谦让,怎么能用来作为鉴戒呢?

  沈司以他的私交问孟子:“燕国可以讨伐吗?”孟子说:“可以。子哙不该把燕国让给人,子之也不该从子哙手中接受燕国。要是有这样的人,你喜欢他,不告诉国君,而私自把自己的爵位和俸禄给了他,而这人,也没有君王的命令就私自从你手中接受了爵位和俸禄,这样可以吗?现在子哙把王位让给子之跟这有什么差别呢?”齐国讨伐燕国,有人问孟子:“听说你曾鼓动齐国讨伐燕国,有这事吗?”孟子说:“没有。是沈同问:‘燕国可以讨伐吗?’我回答说:‘可以。’他认同就去讨伐了燕国。他如果再问:‘谁可以去讨伐它?’我就会回答说:‘只有奉行天命的周天子才能讨伐它。’就像现在有个杀人犯,有人问他:‘犯人可以杀吗?’那他将会回答说:‘可以。’他如果再问:‘谁可以去杀他呢?’那就应该回答说:‘只有法官才可以杀他。’如今作为像燕一样无道的齐国要去讨伐燕国,我为什么要去鼓动它呢?”

  有人问孟子鼓动齐王讨伐燕国的事情,不确实是这样吗?沈同问“燕国可以讨伐吗”,这是挟带私心想使自己的国家去讨伐燕国。既然知道他的意图在讨伐燕国为满足,就应该说:“燕国即使可以讨伐,也必须是奉天命的周天子才能够去讨伐它。”这样沈同的意图就会断绝,那么也就没有讨伐燕国的计划了。如果不晓得他有这种私心而随便回答他,是没有省悟他话中的含意,这是不善于分析、判断言辞。公孙丑问孟子:“请问老师擅长什么?”孟子说:“我善于分析、判断言辞。”公孙丑又问:“什么叫善于分析、判断言辞呢?”孟子说:“听到不公正的话,知道他要压制谁;蛊惑人心的话,知道他要陷害谁;邪僻的话,知道他要离间谁;吞吞吐吐的话,知道他要为难谁。这些话从他们心里产生,会危害他们的政治;用来处理他们的政务,就会危害他们的事业。即使圣人重新出现,也一定会听从我的这番话。”孟子是善于分析、判断言辞的,并知道言辞可能产生的灾祸,以及它最终会导致的危害。听见沈同的问话,就该知道他说话想表达的东西,知道他要表达东西,那就该知道它最终面临的危害。

  孟子又说:“齐王如果任用我,那岂只是齐国的百姓得到太平,连天下的老百姓也都会得到太平,齐宣王也许可能改变态度吧!我天天都在盼望着。”孟子离开的这个齐王,难道不是以前不肯去朝见的齐王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以前极端轻视他,而后来又非常重视他呢?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不肯离开前一个齐王,而离开了后一个齐王,这说明后一个齐王比前一个齐王更不贤明,然而在离开后一个齐王的时候,却舍不得走,在昼住了三天,而对前一个不很贤明的齐王,不肯去朝见却躲在景丑氏家里。为什么孟子的操行前后不一样,对待齐王的态度,先后也这样不一致呢?

  再说,孟子在鲁国的时侯,鲁平公想见他。宠臣臧仓毁谤孟子,劝阻了鲁平公。乐正子把这事告诉了孟子。孟子说:“干事,是有力量暗中支配他;不干,也是有力量暗中阻止他。干与不干不是人能决定的。我得不到鲁侯的任用,是天意。”孟子以前在鲁国得不到任用,后来在齐国得不到任用,没有什么两样,把以前得不到任用归咎于天,把如今得不到任用就归咎于王,孟子的论述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呢?孟子的主张在齐国得不到实行,齐王不任用他,就像在鲁国有臧仓一类人毁谤他一样,这也是“不干,有力量在暗中阻止他”。这都是由天命决定得不到任用,并非是由人能决定的。既然这样,离开齐国,为什么不直截了当走掉,而要在昼留宿三天呢?天命不该在齐国被任用,齐王不采纳他的主张,天难道会在三天的时间里改变意志使他被任用吗?在鲁国则归咎于天,断绝了念头不存在任何希望;在齐国则归咎于王,就感到也许会有希望。照这样说,有关不被任用的解释,完全在于人怎么说了。有人说:“刚离开时,还不可能确定天命。希望在三天之内,齐王又把他追回去,天命或许在三天之内才能做出决定,所以这样做是可以的。”那么照这样说,齐王最初让他离开,就不是天命了?如果天命在三天之内才能确定,鲁平公等了三天,也许抛弃了臧仓的意见,改用乐正子的建议去见孟子。孟子归咎于天,岂不太早了吗?如果三天之内鲁平公去见了孟子,孟子对前面说过的话又怎么解释呢?

  孟子离开齐国,充虞在路上问他:“看来老师好像有些不高兴的样子。

  从前,我听老师说过:‘君子不抱怨天,不责怪人。’”孟子说:“那时是那时,现在是现在。历史上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出现,这期间肯定不会有著名于世的人物。从周初以来,已有七百多年了。按年数,已经超过了;照时势来考察,是该出现圣王和“名世者”的时候了。难道上天不想使天下治理好吗?如果想使天下治理好,在当今这个时代,除了我还有谁呢,我为什么不高兴呢!”

  孟子说“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出现”,何以见得呢?帝喾是圣王,而尧又做了天下的圣王;尧把王位传给舜,舜又做了天下的圣王;舜把王位传给禹,禹又做了天下的圣王。这四位圣王统一天下,是连接出现的。从夏禹到商汤将近一千年,商汤到周代也大致是这样。从周文王开始,后来传给周武王。周武王死了,周成王和周公旦共同治理天下。从周初到孟子的时候,又经过了七百年而没有圣王出现。“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出现”的证据,在哪个朝代有过呢?说“每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出现”的话,又是谁说的呢?发表议论不用事实考查验证,而轻信没有根据,过分夸大的话,自己不被任用离开齐国,却有不高兴的神色,这不是孟子贤明的表现,而是跟庸俗儒生没有区别的证明。

  孟子说“五百年”作为天生圣王的期限。又说“天不想使天下治理好”,他的意思认为天真想使天下治理好,就应该在五百年之内降生圣王。按孟子的说法,是说天有意识地降生圣人的。那么五百年,是天降生圣人的期限吗?如果是期限,天为什么不降生圣王呢?可见五百年不是圣王降生的期限,所以他不降生,然而孟子还是相信这个说法,这说明孟子不懂得天。

  “从周初以来,已经七百多年了。按年数,已经超过了;照时势来考察,是该出现圣王和‘名世者’,的时候了。”什么叫超过了年数?什么叫照时势考察该出现圣王和“名世者”的时候?年数就是时势,时势就是年数。超过年数,指已经超过了五百年。从周初到今天七百多年,已经超过了二百年。假设有圣王降生,已经错过了时间,又说“该是出现圣王和‘名世者’的时候”,这话怎么说呢?

  说“过五百年一定有圣王出现”,又说“这期间一定有著名于世的人物出现”,这里说的著名于世的人物跟圣王是同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呢?如果是同一回事,为什么要重说一遍呢?如果是两回事,“著名于世的人物”指的是什么人呢?是说孔子、孟子之类人,教诲青年,使愚笨的人觉悟吗?那么已经有了孔子,而你自己却又出生了。如果说的是辅佐圣王的圣臣吗?就该与圣王同时出现。圣王出现,圣臣就该出现。这样,说“五百年”就行了,为什么要说“在这期间”呢?如果不是说五百年时间,是说五百年的中间吗?这是说二三百年时间,那么圣臣就不会跟每五百年时间出现的圣王相遇了。象这样,孟子说“这期间一定有著名于世的人物”,究竟指的是谁呢?

  “天不想使天下治理好。要是想治好天下,除了我还有谁呢?”孟子说这样的话,不是自认为应该做圣王,而是认为有圣王出现,则该做圣王的臣子。孟子认为做圣王、做王臣,都是天命决定。既然自己命定不该把天下治理好,又不肯心地坦然地住在齐国,却怀恨在心,脸上露出不高兴的样子,这就不符合天命了。

  彭更问孟子:“读书人不干事白吃饭,可以吗?”孟子说:“如果人们不交流成果互换产品,用多余补充不足,那么农民就会有余粮,妇女就会有余布。你如果能使它们沟通,那么木工、造车工都能从你那儿找到饭吃。如果这儿有个人,在家孝敬父母,出门尊敬兄长,坚守古代圣王的道义,以此教育后代的学者,却不能从你那儿找到饭吃。那你为什么只看重木工、造车工而轻视遵循仁义的人呢?彭更说:“木工、造车工,他们的目的是要以此谋生。君子遵循道义,他们的目的也是要以此谋生吗?”孟子说:“你为什么要考虑他们的目的呢?他们对你有用处,可以管饭就给他们饭吃。再说,你是按人的目的给饭吃呢,还是按对你有用给饭吃?”彭更说:“按目的给饭吃。”孟子说:“如果有人在这里,毁坏屋瓦割开车盖,他的目的是以此谋生,那你给他饭吃吗?”彭更说:“不给。”孟子说:“那么你并不是按人的目的给饭吃,而是按对你有用给饭吃的。”

  孟子举出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人,想用它来反驳彭更的话。因为他知道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这种没有用处而想找饭吃的人,彭更一定不会给他饭吃。即使这样,孟子举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例子,也是不能驳倒彭更的。为什么呢?因为凡是目的在于想谋生的人中,毁坏屋瓦、割开车盖的人并不包括在内。既然不包括在内,就难于用它来反驳别人了。一个人无缘无故地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这人不是傻子、疯子,就是闹着玩的。傻子和疯子没有谋生的目的,闹着玩的人也没有谋生的目的。想谋生的人,所做的大都是对人们共同有益的事情,他们把做的东西拿到市场上去卖,得钱回来,才能有饭吃。孟子现在说的毁坏屋瓦、割开车盖,对人没有好处,还谈得上有什么谋生的目的呢?有头脑的人,知道它对人没有益处,一定不会去做;没有头脑的人,跟傻子、疯子差不多,也就肯定没有谋生的目的。其实,毁坏屋瓦,割开车盖,跟小孩在路上玩击壤游戏有什么不同呢?在路上玩击壤游戏的小孩,他们的目的也是想谋生吗?他们还是小孩,没有什么目的可言。大人玩博戏,也属割开车盖之类行为。玩博戏的人,他们的目的也是为了谋生吗?玩博戏的还有人用来相互赢取钱财,赢的钱财多了,自己也就有了饭吃,这或许是有目的的。那么,扔石头和跳远的人,也属于割开车盖之类行为。扔石头和跳远的人,他们的目的是要谋生吗?那么孟子反驳彭更的话,不能认为完全合理。如果彭更听信了孟子的话,那么孟子可能被称作是“专门靠巧言诡辩来对付人”的了。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真是个廉洁的人吗?他住在於陵,三天没有吃东西,耳朵听不见,眼睛看不见。井上有个李子,被金龟子的幼虫吃去大半,他爬过去,拿来吃了。咬了三口,然后耳朵才听得见,眼睛才看得见。”孟子说:“在齐国的人士中,我就认为陈仲子是首屈一指的!即使这样,陈仲子怎么能算廉洁呢?要推广陈仲子的操行,那只有使人成为蚯蚓然后才能办到。因为蚯蚓在地上吃干土,在地下饮泉水。而陈仲子住的房子,是伯夷建造的,还是盗跖建造的呢?吃的粮食,是伯夷种的,还是盗跖种的呢?这是不可能知道的。”匡章说:“这有什么关系呢!他亲手编草鞋,妻子搓麻练麻,用这些来换房子和粮食。”孟子说:“陈仲子,是齐国的贵族世家,他的哥哥陈戴,在盖地的俸禄有万钟。他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的俸禄,就不肯吃;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房子,就不肯住。回避哥哥,离开母亲,住在於陵。有一天他回家,碰上有人送他哥哥一只活着的鹅,他皱着眉说:‘怎么要这……叫的东西干什么?’后来有一天,他母亲杀了这只鹅,拿来给他吃。他哥哥正好从外边来到家,说:‘这是……叫的肉。’他于是出去吐掉了。因为是母亲的东西不吃,由于是妻子的东西就吃;因为是哥哥的房子不住,由于是於陵地方的房子就住。这还能算是把自己的操行推广到所有的同类事物中去吗?像陈仲子这样的人,只有变成了蚯蚓,然后才能成为推广他的操行到各个方面去的人啊。”

  孟子指责陈仲子,没有讲到他的短处。陈仲子厌恶鹅肉而吐掉它,难道是因为母亲做的就不吃”吗?而是因为才刚刚谴责鹅说:“怎么要这……叫的东西干什么?”后来有一天他母亲杀了鹅给他吃,他的哥哥说:“这是……叫的肉。”陈仲子耻于违背了前面说过的话,立即把它吐了出来。要是哥哥不告诉他,他就不会吐;不吐出来,就是吃了母亲做的东西。孟子说他“母亲做的东西就不吃”,这不符合陈仲子的意思。假使陈仲子执意不吃母亲做的东西,那么鹅肉端上来,他就不该吃。现在既然吃了,就知道他是因为那只鹅,厌恶它而吐掉的,所以陈仲子吐掉鹅肉,是耻于吃了不符合自己志向的东西,而不是违背母子的恩情,想不吃母亲做的东西。

  孟子又说:“陈仲子怎么能算廉洁呢?要把他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那只有人变成蚯蚓之后才能办到。蚯蚓在地上吃干土,在地下饮泉水”。这是认为蚯蚓是最廉洁的,陈仲子要像蚯蚓一样,才算是廉洁的。他现在住的房子,要是伯夷盖的,吃的粮食,要是伯夷种的,这样他去住、去吃,才能够称得上廉洁。或许当时吃的是盗跖种的粮食,住的是盗跖盖的房子,那就玷污了廉洁的操行。孟子用这种观点来指责陈仲子,也还是不正确的。房子是承袭人家旧有的,粮食是用麻鞋麻线换来的,即使房子是强盗盖的,粮食是强盗种的,自己并没有听说过这些情况。如今哥哥的不义,有他自己的操行为证。操行表现在众人面前,大家看得清清楚楚,议论纷纷,所以陈仲子才避居於陵,不住他的房子,编麻鞋搓麻线为生,不吃他的俸禄。如果陈仲子住在於陵的时候,避居像他哥哥那种人的房子,吃像他哥哥那种人的俸禄,只要他耳闻目睹,清楚无疑,那么陈仲子不住不吃,是肯定的。现在於陵的房子没有看见盖的人是谁,粮食也不晓得种的人是谁,哪能有现成的房子住,哪能有现成的粮食吃呢?孟子指责他,这就太求全责备了。陈仲子住的房子,或许是强盗盖的,他不知道而住了,就说他没有把自己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只有“把自己变成蚯蚓然后才能办到”。其实,强盗住房的地下也有蚯蚓,它吃强盗房中的干土,饮强盗房子地下的泉水,那么蚯蚓又怎么能算是做到了廉洁呢?要把陈仲子的操行推广到各方面,满足孟子议论的要求,只有把人变成鱼然后才能办到。因为鱼生活在江河海洋之中,吃的是江河海洋的泥土,而海洋不是强盗开凿的,泥土也不是强盗堆积的。

  但是陈仲子有个大错误,孟子指责他时没有能抓住。陈仲子离开母亲,避开哥哥,跟妻子单独住在於陵,是认为哥哥的房子是不义的房子,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的俸禄,所以才不住不吃,真是廉洁到极点。那么他迁居於陵要回去看望母亲,就该自己带着粮食走。鹅肉端上来,一定跟饭一起。母亲做的饭,是用他哥哥的禄米,母亲不会自己有粮食给陈仲子吃,这是明摆着的。看来,陈仲子还是吃了他哥哥的禄米。伯夷不吃周朝的粮食,饿死在首阳山下,难道一吃周朝的粮食就会玷污他廉洁的操行吗?陈仲子的操行,似乎不如伯夷,但孟子却说他要变得像蚯蚓才行,这就弄错了陈仲子的操行该拿什么来跟他相比。

  孟子说:“吉凶祸福没有一样不是命运,要顺应承受它的正命。所以懂得天命的人,不站在要倒塌的高墙下以免死于非命。尽力行天道而死的人,是正命;戴脚镣手铐而死的人,不是正命。”

  孟子的话是认为人没有“触值之命”。遵循操行的人可得正命,胡作非为的就要得非正命,这是说天命会随操行的好坏而变化。照这样说,孔子没有当帝王,颜渊早死,子夏哭瞎了眼,伯牛得麻疯病,都是四人的操行不好吗?为什么都得不到正命呢?比干被挖心,伍子胥被煮死,子路被剁成肉酱,这都是天下最残酷的刑罚,而不仅仅只是戴脚镣手铐了。如果一定要用受刑而死来证明得到的不是正命,那么比干、伍子胥的操行都不好了。人从天禀受了性命,有的该被压死,有的该被淹死,有的该被杀死、有的该被烧死,即使这些人中有人谨慎地修养操行,那有什么用处呢!窦广国跟一百人一起躺在炭堆下,炭堆倒塌,其他一百人都死了,只有窦广国一人得救,这是他命中注定该被封侯。炭堆与高墙有什么两样?命不该被压死,即使高墙倒塌,只要有窦广国的命就会逃脱。“一个人干事,像有股力量在促使他;不干,也像有股力量在阻止他。”命该被压死,就像有股力量促使他站在高墙下去被压死。夏王孔甲所进的那户人家的孩子,天命该卑贱,即使他被带进宫中,还是做了守门的人。不站在高墙的下面,跟夏王孔甲带那孩子进宫,其实都是同一个道理。

参考资料:

1、 佚名.语文新课程资源网.http://www.eywedu.com/Classic/lhqy030.htm
    《论衡》一书为东汉王充(27-97年)所作,大约作成于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论衡》是王充的代表作品,也是中国历史上一部不朽的无神论著作。现存文章有85篇(其中的《招致》仅存篇目,实存84篇)。该书被称为“疾虚妄古之实论,讥世俗汉之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