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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第六十八章

作者:佚名

善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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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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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本章的文字讲用兵作战的道理,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的学者,往往以此为论据。我们的意见是,老子就军事现象,为其辩证法思想提供论据。事实上,军事辩证法本身就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或者说,本章内容既是讲用兵打仗,又是讲辩证法的道理,这样理解,也无不可。但说到底,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那就极大曲解了它的内涵。下面,我们谈谈“善战者,不怒”的问题。《孙子兵法火攻》写道:“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这是说,国君不能因一时之愤怒而发动战争;将帅不能因一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