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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则

作者:佚名

读《论语》公子荆一章,富者可以为法;读《论语》齐景公一章,贫者可以自兴。舍不得钱,不能为义士;舍不得命,不能为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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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读《论语?子路篇》公子荆那章,可以让富有的人效法;读《论语?季氏篇》有关齐景公那一章,贫穷的人可以为之而奋发。如果舍不得金钱,不可能成为义士;舍不得性命,就不可能成为忠臣。 注释 公子荆:《论语?子路篇》:“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始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敬美矣!’。”孔赞美卫公子荆,不但知足,而且善于治理家产。齐景公:《论语?季氏篇》:“齐景公有马千匹,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自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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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

公子荆善于治理家产,最初并没有什么财富,但他却说:“尚称够用!”稍有财富时就说:“可称完备了!”到了富有时,他说:“可称完美无缺了!”在这段由贫至富的过程中,他不断地致力生产,并抱着知足的态度,所以贫能安贫,富能安富,始终保持心境上的裕如。齐景公养马千匹,死了以后并没有值得百姓称赞的美德;伯夷叔齐不肯食用周粟,最后饿死在首阳山,而人民却争相称道。可见得一个人“富有”或“贫穷”,不在财富,而在道德。其实,读公子荆一章,富者可以取法,贫者也可以取法。阅齐景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