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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多士

作者:佚名

  成周既成,迁殷顽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

  王若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

  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

  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

  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惟我事不贰适,惟尔王家我适。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

  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

  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用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干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

  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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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周成王七年三月,周公初往新都洛邑,用成王的命令告诫殷商的旧臣。   王这样说:“你们这些殷商的旧臣们!纣王不敬重上天,他把灾祸大降给殷国。我们周国佑助天命,奉行上天的明威,执行王者的诛罚,宣告殷的国命被上天终绝了。现在,你们众位官员啊!不是我们小小的周国敢于取代殷命,是上天不把大命给予那信诬怙恶的人,而辅助我们,我们岂敢擅求王位呢?正因为上天不把大命给予信诬怙恶的人,我们下民的所作所为,应当敬畏天命。   “我听说:‘上帝制止游乐。’夏桀不节制游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