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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经·第七十四章

作者:佚名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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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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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有的学者在研究本章时这样写道:“老子经常讲退守、柔顺、不敢为天下先,这是他的手法。他对待起来造反的人民可是不客气,是敢于动刀杀人的。只是他看到用死来吓唬人没有用,所以才说出一句真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过去有些人为了掩盖老子敌视人民的凶恶形象,故意说老子是不主张杀人的,这是断章取义。”(《老子新译》)我们的想法是:在本章里,老子指出了人民已经被残暴的统治者压迫得不堪其苦了,死都不怕了,何必还用死来恐吓他们?如果不对人民使用严刑峻法,人民各得其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