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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语

作者:佚名

暗犯国法,迟早会被人发现而受制裁,何况是明犯错误。明知违法而故犯,无非是权势之徒,或是意图侥幸。权势大者岂能大于一国之民?侥幸一时岂能侥幸长久?千夫所指尚且要死,何况一国之人皆弃。今日有经济犯逃亡他国,以为得计,终日躲躲藏藏,不能叶落归根,形同放逐,褴褛于他国檐下,一旦遣送回来,更是身败名裂,何来侥幸之有?

  白得人财,便是不当得而取之,自己并未付出一点血汗,便拿了他人努力的成果。你白得,必有人蒙不白之冤,这种冤枉岂能不索偿的?社会上有公道,国家有法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才是正理。平白取人钱财,于理不合,多半不容于法。如果这是坏人对你另有所图,这财又岂是好消受的?只怕到时付出的代价比法律所偿者还要重呢!

参考资料:

1、 佚名.360doc.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722/09/11501094_301659480.shtml
    《围炉夜话》儒家通俗读物,是明清时期著名的文学品评著作,对于当时以及以前的文坛掌故,人、事、文章等分段作评价议论。这本书是作者王永彬“于清·咸丰甲寅二月,于桥西馆”的 “一经堂”完成的。作者虚拟了一个冬日拥着火炉,至交好友畅谈文艺的情境,使本书语言亲切、自然、易读,并由于其独到见解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围炉夜话》分为221则,以“安身立业”为总话题,分别从道德、修身、读书、安贫乐道、教子、忠孝、勤俭等十个方面,揭示了“立德、立功、立言”皆以 “立业”为本的深刻含义,与《菜根谭》、《小窗幽记》并称处世三大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