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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作者:佚名

什么是律?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索隐》引《释名》说:“律,述也,所以述阳气也”。这原是从《尔雅》翻出的话,《尔雅》还把律释为铨、法等,都不能究其窍要。其实,律就是率的同音字,律学就是关于万物形体比例的学问。《律书》开篇说:“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规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万事都有比率,尤其“物度规则”四字把律铨释得再也明白不过了。这句话包含了古人一基本认识,即万物之间都存在一种比例,比例的大小是像六律那种“三分损益”的关系。

  探索宇宙万物间的数量关系,这是许多古老民族的先民们都曾走过的路。欧洲有个毕达哥拉斯,认为宇宙存在一种数学的和谐。此后的柏拉图、托勒密、哥白尼、开普勒,以至伽利略等都曾对此做过有益的研究。律学便是中国先民中的毕达哥拉斯们留下的足迹。

  《律书》分三部分:律与兵、与星历的关系,以及律数本身的学问。《律书》说,律“与兵械尤所重”。兵械指军事器械,它与律的关系从今本《考工记》中还能看到一些影子,儒者只注重“望气知吉凶,闻声效胜负”,那是买椟还珠了。与星历的关系只讲了与八方、十二月、十二支、二十八宿的对应关系,至于数量关系的变化就不是这篇短文所能包括得了的了。律数部分舛误颇多,兹借译注的机会一一订正之如后。

参考资料:

1、 刘洪涛.子夜星网站.http://www.ziyexing.com/files-5/shiji/shiji_25.htm
2、 参与译注者名单.解惠全、张德萍、白晓红、白银亮、王学孟、王淑艳、张凤岭、张连科、支菊生、纪淑敏、宋尚斋、何平、邱永山、王延海、史有为、范君石、葛亮、郝永娟、赵季、赵叔、王连升、安砚方、徐世英、刘军、刘洪涛、盛冬铃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传”,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与后来的《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三国志》(陈寿)合称“前四史”。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最初称为《太史公》,或《太史公记》、《太史记》。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字子长,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历十余年。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可司马迁仍旧坚持完成所著史籍。 《史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不但规模巨大,体系完备,而且对此后的纪传体史书影响很深,历朝正史皆采用这种体裁撰写。同时,书中的文字生动性,叙事的形象性也是成就最高的。 鲁迅先生在他的《汉文学史纲要》一书中称赞《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