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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解

作者:佚名

陈臻的推论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二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却局限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缺乏辨证逻辑的灵活性,不能解决特殊性的问题。

  孟子的回答则是跳出了“两难推论”的藩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辩证解决。用孔子、孟子等人的话说,这就叫通权达变。

  在《论语?雍也》篇里,我们已经看到,当公西华被孔子派去出使齐国时,冉有替公西华多要一些安家口粮,孔子认为,公西华做大使“乘肥马,衣轻裘”,有的是钱财口粮,所以并没有多给他安家口粮。(6?4)可是,当原思做孔子家的总管而自己觉得俸禄太高时,孔子却劝他不要推辞。(6?5)这与孟子在齐国推辞而在宋国和薛地却接受一样,都是令一般人不理解。但无论是孔子还是孟子,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都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总起来说,就是孔子所说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既坚持原则又通权达变。不仅处理经济问题如此,就是个人的立身处世也是如此。所以孟子说孔子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公孙丑上》)的“圣之时者”。(《万章下》)也就是突出他通权达变而识时务的一面。甚至包括孔子的名言“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论语。述而》和孟子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下》)等,也无不是这种精种的体现。

  今天我们面临市场经济的时代,金钱的受与不受,辞与不辞问题也时常摆在人们的面前。孟子的基本作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当受则受,当辞则辞。这种处理态度,恐怕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罢。

  当然,关键是在对那“当”的理解上。理解错误,或者是故意理解错误,把不当接受的作为了当接受的统统接受了下来,那就要出问题,要被人“货取”了。所以,君子不可不当心啊!

参考资料:

1、 佚名.平和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9545f401000ak5.html
    

《孟子》四书之一。战国中期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为孟子、孟子弟子、再传弟子的记录。最早见于赵岐《孟子题辞》:“此书,孟子之所作也,故总谓之《孟子》”。《汉书·艺文志》著录《孟子》十一篇,现存七篇十四卷。总字数三万五千余字,286章。相传另有《孟子外书》四篇,已佚(今本《孟子外书》系明姚士粦伪作)。书中记载有孟子及其弟子的各项活动,及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学说和思想,由孟子及其弟子编撰而成。作者:孟子及其弟子万章、公孙丑等 著年代:公元前25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