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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作者:佚名

  关于此诗的背景,古代学者有两种说法:一说为祭祀而作,一说为养蚕而作。其主人公采蘩者的身份,历来也有很多说法。《毛诗序》曰:“采蘩,夫人不失职也。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是以为此乃贵族夫人自咏之辞,说的是尽职“奉祭祀”之事。朱熹《诗集传》则曰:“南国被文王之化,诸侯夫人能尽诚敬以奉祭祀,而其家人叙其事以美之也。”定主人公为“家人”,这是对毛序的一大修正。不过以为那辛勤“采蘩”、“夙夜在公”的还是“诸侯夫人”,于诗意未免仍有隔膜。诚然,古代贵族夫人也确有主管宗庙祭祀的职责,但并不直接从事采摘、洗煮等劳作。《周礼·春官宗伯》称:“世妇,掌女宫之宿戒,及祭祀,比其具。”贾公彦疏谓“女宫”乃指有罪“从坐”、“没入县官”而供“役使”之女,又称“刑女”。凡宫中祭祀涉及的“濯摡及粢盛之爨”,均由“女宫”担任。而此诗中的主人公,既称“夙夜在公”,又直指其所忙碌的地方为“公侯之宫”,则其口吻显示的身份,自是供“役使”的“女宫”之类无疑。因此,现代学者多以为这首诗是一首反映宫女们为祭祀而劳作的诗。

参考资料:

1、 潘啸龙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7-29
2、 潘啸龙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27-29
3、 李家秀 等.诗经鉴赏辞典.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1:17-18
4、 王秀梅 译注.诗经(上):国风.北京:中华书局,2015:25-26
    于以采蘩?于沼于沚。于以用之?公侯之事。

于以采蘩?于涧之中。于以用之?公侯之宫。

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还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