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译文
京城的大路上行人车马川流不息,扬起的灰尘扑面而来,人们都说自己刚从玄都观里赏花回来。玄都观里的桃树有上千株,全都是在我被贬离开京城后栽下的。
注释
⑴元和:唐宪宗年号,公元806~820年。十年:《全唐诗》作“十一年”,是传写之误。
⑵紫陌:指京城长安的道路。陌:本是田间小路,这里借用为道路之意。红尘:尘埃,人马往来扬起的尘土。拂面:迎面、扑面。
⑶玄都观:道教庙宇名,在长安城南崇业坊(今西安市南门外)。桃千树:极言桃树之多。
⑷刘郎:作者自指。去:一作“别”。▲
参考资料:
刘禹锡此诗在《全唐诗》题作《元和十一年自朗州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此诗通过人们在长安一座道士庙──玄都观中看花这样一件生活琐事,讽刺了当时的朝廷新贵。由于这首诗刺痛了当权者,他和柳宗元等再度被派为远州刺史。官是升了,政治环境却无改善。 这首诗表面上是描写人们去玄都观看桃花的情景,骨子里却是讽刺当时权贵的。从表面上看,前两句是写看花的盛况,人物众多,来往繁忙,而为了要突出这些现象,就先从描绘京城的道路着笔。一路上草木葱茏,尘土飞扬,衬托▼
据《旧唐书·刘禹锡传》,永贞元年(805年),即贞元二十一年,刘禹锡参加王叔文政治革新失败后,贬离长安作连州刺史,半途又贬为朗州司马。到了元和十年(815年),朝廷有人想起用他以及和他同时被贬的柳宗元等人,于是他从朗州被召回京。这首诗,就是他从朗州回到长安时所写的,由于刺痛了当权者,同年又贬往连州。作者在《重至衡阳伤柳仪曹》诗前小序中追述这次被贬途中和柳宗元作别事,说是在“元和乙未”年,也就是元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