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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刈麦

(30577人评分) 8.3

朝代:唐代

作者: 白居易

原文: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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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及注释二

作者:佚名

译文
农民终年没有闲暇,到了五月加倍繁忙。
夜里吹来暖暖南风,地里小麦盖垄熟黄。
妇女用筐挑着食物,孩子提壶盛满水汤。
相伴到田里送饭食,男人劳作在南山冈。
脚被地面热气熏蒸,背烤着火辣的阳光。
精疲力竭不觉酷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农妇,抱着孩子跟在人旁。
右手拿着捡的麦穗,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回头述说家境,听的人都为她悲伤。
为了缴税家田卖尽,靠捡麦穗填充饥肠。
如今我有什么功德,从来没有种田采桑。
一年俸禄有三百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

注释
⑴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⑵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陇: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⑶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荷(hè)箪(dān)食(shí):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箪笥里的饭食。《左传·宣公二年》:“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
⑷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⑸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前蜀韦庄《纪村事》诗:“数声牛上笛,何处饷田归?”
⑹丁壮:青壮年男子。《史记·循吏列传》:“(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南冈(gāng):地名。
⑺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⑻但:只。惜:盼望。
⑼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傍:同“旁”。
⑽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穗,指收获农作物后遗落在田的谷穗。
⑾悬:挎着。敝(bì)筐:破篮子。
⑿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⒀闻者:白居易自指。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之”)。
⒁输税(shuì):缴纳租税。输,送达,引申为缴纳,献纳。《梁书·张充传》:“半顷之地,足以输税,五亩之宅,树以桑府。”
⒂我:指作者自己。
⒃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⒄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吏禄:官吏的俸禄。《史记·平准书》:“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
⒅岁晏(yàn):一年将尽的时候。晏,晚。
⒆念此:想到这些。
⒇尽日:整天,终日。

 

参考资料:

1、 陈友琴 等.白居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15-17
2、 吴大奎 马秀娟.元稹白居易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113-116
3、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58
4、 张国举.唐诗精华注译评.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492-494

译文及注释

作者:佚名

译文
农家很少有空闲的月份,五月到来人们更加繁忙。
夜里刮起了南风,覆盖田垄的小麦已成熟发黄。
妇女们担着竹篮盛的饭食,儿童手提壶装的水,
相互跟随着到田间送饭,收割小麦的男子都在南冈。
他们双脚受地面的热气熏蒸,脊梁上烤晒着炎热的阳光。
精疲力竭仿佛不知道天气炎热,只是珍惜夏日天长。
又见一位贫苦妇女,抱着孩儿站在割麦者身旁,
右手拾着遗落的麦穗,左臂上悬挂着一个破筐。
听她望着别人说话,听到的人都为她感到悲伤。
因为缴租纳税,家里的田地都已卖光,只好拾些麦穗充填饥肠。
现在我有什么功劳德行,却不用从事农耕蚕桑。
一年领取薪俸三百石米,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内心感到惭愧,整天也不能淡忘。

注释
⑴刈(yì):割。题下注“时任盩厔县尉”。
⑵覆(fù)陇(lǒng)黄:小麦黄熟时遮盖住了田埂。覆:盖。陇 :同“垄”,这里指农田中种植作物的土埂,这里泛指麦地。
⑶妇姑:媳妇和婆婆,这里泛指妇女。荷(hè)箪(dān)食(shí):用竹篮盛的饭。荷:背负,肩担。箪食:装在竹篮里的饭食。
⑷童稚(zhì)携壶浆(jiāng):小孩子提着用壶装的汤与水。浆:古代一种略带酸味的饮品,有时也可以指米酒或汤。
⑸饷(xiǎng)田:给在田里劳动的人送饭。
⑹丁壮:青壮年男子。南冈(gāng):地名。
⑺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双脚受地面热气熏蒸,脊背受炎热的阳光烘烤。
⑻但:只。惜:盼望。
⑼其:指代正在劳动的农民。傍:同“旁”。
⑽秉(bǐng)遗穗:拿着从田里拾取的麦穗。秉,拿着。遗,遗失
⑾悬:挎着。敝(bì)筐:破篮子。
⑿相顾言:互相看着诉说。顾:视,看。
⒀闻者:白居易自指。为(wèi)悲伤:为之悲伤(省略“之”)。
⒁输税(shuì):缴纳租税。输,送达,引申为缴纳,献纳。
⒂我:指作者自己。
⒃曾(céng)不事农桑:一直不从事农业生产。曾:一直、从来。事:从事。农桑:农耕和蚕桑。
⒄吏(lì)禄(lù)三百石(dàn):当时白居易任周至县尉,一年的薪俸大约是三百石米。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古时候念dàn)。
⒅岁晏(yàn):年底。晏,晚。
⒆念此:想到这些。
⒇尽日:整天,终日。

 

参考资料:

1、 陈友琴 等.白居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15-17
2、 吴大奎 马秀娟.元稹白居易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113-116
3、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58

参考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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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

创作背景

  《观刈麦》这首诗大约作于公元805年(唐宪宗元和元年)至806年(元和二年)间,是白居易任陕西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

赏析二

  这首诗是元和二年(807)作者任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时写的,是作者早期一首著名讽谕诗。   这首诗叙事明白,结构自然,层次清楚,顺理成章。诗一开头,先交代背景,标明是五月麦收的农忙季节。接着写妇女领着小孩往田里去,给正在割麦的青壮年送饭送水。随后就描写青壮年农民在南冈麦田低着头割麦,脚下暑气熏蒸,背上烈日烘烤,已经累得筋疲力尽还不觉得炎热,只是珍惜夏天昼长能够多干点活。写到此处,这一家农民辛苦劳碌的情景已经有力地展现出来。接下来又描写了另

作者介绍

白居易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晚年又号称香山居士,河南郑州新郑人,是我国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祖籍山西、陕西、出生于河南郑州新郑,葬于洛阳。白居易故居纪念馆坐落于洛阳市郊。白园(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阳城南香山的琵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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