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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作者:佚名

祖父

  高静成

继父(叔祖)

  高静逸

父亲

  高继成

兄弟

  高士鹤

儿子

  高世儒:高攀龙自尽后,崔呈秀还不罢休,矫诏将高世儒下狱。高世儒因父获罪,被处以徒刑(拘禁服劳役)。崇祯时期高攀龙平反昭雪,高世儒也得到朝廷重新起用。

  高世学

  高世宁

侄子

  高世泰:高攀龙去世后,家室被毁,宅基不久转售陈姓。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高世泰将原宅赎回,于康熙五年(1666年)在高攀龙投水捐躯园池处葺屋三楹,名曰“止水祠”,成为县城中祭祀高攀龙的专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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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攀龙
    高攀龙(1562年 - 1626年),字存之,又字云从,江苏无锡人,世称“景逸先生”。明朝政治家、思想家,东林党领袖,“东林八君子”之一。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后遇父丧归家守孝。万历二十年(1592年)被任命为行人司行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高攀龙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高攀龙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在家讲学二十余年。天启元年(1621年),高攀龙重获起用,被任命为光禄寺丞。历任太常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仆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天启六年(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告高攀龙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该年三月,高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六十四岁。崇祯初年(1628年),朝廷为高攀龙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